长期以来,美国政府及其相关机构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对全世界进行大规模、无差别的监听窃密,无论是对本国公民,还是对外国政府、企业和个人,美国的监听行动已经到了肆意妄为、无法无天的地步,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。事实一再证明,美国是危害世界的“监控帝国”。
今年5月,美国乔治敦大学隐私与技术法律中心发布一份名为《美国的天罗地网:21世纪数据驱动下的驱逐》的报告。报告披露,多年来,美国入境和海关执法局精心织就了一张复杂而庞大的监视网络,远远超出了其作为移民机构的职责。
事实上,美国在一战、二战时就开始了对进出美国的通讯进行监控和审查,此后其大规模监控的做法在整个冷战时期持续进行。在美国民权运动时期,许多美国民众还被置于政府监视令下。1972年,美国发生水门事件,滥用权力非法监听酿成一场政治丑闻。随着美国联邦调查局、中央情报局、国家安全局等机构的发展,美国监视走向制度化。尤其在“9·11”事件之后,美国政府打着“国家安全”和“反恐”名义,通过《爱国者法案》《保护美国法》《涉外情报监视法2008年修正案》等立法,不断扩大安全机关权限。


